在期权交易中,时常会遇到同一价位挂单的情形,这是一个需要投资者谨慎处理的状况。当市场上出现期权挂单同一价位时,投资者首先要明确的是不同交易所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规则。
国内主要的期权交易场所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上交所对于同一价位的期权挂单,通常遵循“时间优先”原则。也就是说,先提交挂单的投资者订单会优先成交。例如,投资者A在上午10点提交了某期权合约的买入挂单,价格为5元;投资者B在上午10点10分也提交了同样价格的买入挂单。那么在有符合该价格的卖出单出现时,投资者A的订单会先成交。

大商所和郑商所除了“时间优先”原则外,部分情况下还会考虑“大单优先”。当多个投资者以同一价位挂单时,如果某一投资者的挂单数量较大,那么在成交时会相对优先。比如,投资者C挂单买入某期权合约100手,价格为3元;投资者D挂单买入同样期权合约20手,价格也为3元。若此时有对应价格的卖出单,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投资者C的订单可能会先成交。
这种同一价位挂单的情况会给市场和投资者带来多方面影响。从市场角度看,同一价位大量挂单可能会造成市场流动性的虚假繁荣或紧张。如果同一价位有大量买入挂单,会让市场看起来需求旺盛,但实际上可能只是投资者的一种策略性挂单,并非真实的交易需求。相反,如果同一价位有大量卖出挂单,可能会引发市场恐慌,导致价格下跌。
对于投资者而言,同一价位挂单情况可能影响交易成本和交易效率。在“时间优先”原则下,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挂单,可能会错过成交机会,需要重新调整挂单价格,这可能会增加交易成本。而在“大单优先”的规则下,小单投资者可能在同一价位的成交机会相对较少,影响交易效率。以下是不同交易所处理规则对比表格:
交易所 处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时间优先 大连商品交易所 时间优先、部分情况大单优先 郑州商品交易所 时间优先、部分情况大单优先投资者在进行期权交易时,要充分了解不同交易所的规则,密切关注同一价位挂单情况,合理制定交易策略,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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