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作为职工重要的住房保障资金,其利息计算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了解公积金利息的计算依据和方式,有助于职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利息计算的依据主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共同制定的相关政策。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目前,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该利率会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的调整而变化。

公积金利息的计算方式分为两种情况,下面通过表格详细说明:
情况 计算方式 当年归集的公积金 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算公式为:利息 = 累计计息积数 × 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是每日余额的累加,日利率 = 活期存款年利率 ÷ 360。 上年结转的公积金 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计算公式为:利息 = 账户余额 × 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假设小李在年初公积金账户有上年结转余额 30000 元,当年每月工资中扣除公积金 500 元存入账户。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5%,活期存款利率为 0.3%。
上年结转的 30000 元利息为:30000 × 1.5% = 450 元。
当年归集的公积金,每月存入 500 元,一年共存入 6000 元。由于是每月存入,我们按累计计息积数计算。假设每月 1 日存入,第一个月的 500 元存了 365 天,第二个月的 500 元存了 334 天,以此类推。累计计息积数约为 117000(计算过程略),日利率 = 0.3% ÷ 360 ≅ 0.00000833,当年归集公积金利息约为:117000 × 0.00000833 ≅ 9.75 元。
小李这一年公积金账户的总利息约为:450 + 9.75 = 459.75 元。
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的 6 月 30 日,结息年度为上年 7 月 1 日至本年 6 月 30 日。结息后,利息会自动转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和本金一起作为下一年度计算利息的基数。
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 APP 等渠道查询自己公积金账户的利息明细,了解账户的利息收入情况。掌握公积金利息的计算方法,能让职工更加清楚自己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动态,合理规划住房相关的财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