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里,豁免条款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内容,它能为投保人带来诸多实际的好处。豁免条款指的是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无需再继续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险合同依然有效,被保险人依旧能够享受保险保障。
豁免条款主要有两种类型,分别是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投保人豁免是指当投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如罹患重疾、身故或全残等,后续的保费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保险合同继续生效。这种豁免在为孩子投保或者夫妻互保的情况下非常实用。例如,一位家长为孩子投保了一份教育金保险,在缴费期间家长不幸患上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那么根据豁免条款,后续的保费就不用再缴纳了,而孩子依然可以在约定的时间领取教育金。

被保险人豁免则是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豁免后续保费。比如在一些重疾险产品中,如果被保险人初次确诊了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或重疾,那么后续的保费就可以豁免。以一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为例,被保险人首次确诊了某种轻症,除了可以获得相应的轻症赔付外,后续的保费也不用再交了,而重疾保障依然有效,如果后续再发生其他重疾,依然可以获得赔付。
下面通过一个表格来更直观地对比两种豁免类型:
豁免类型 触发条件 适用场景 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罹患重疾、身故、全残等 为他人投保,如家长为孩子投保、夫妻互保 被保险人豁免 被保险人确诊轻症、中症、重疾等 各类保险产品,尤其是重疾险豁免条款还具有一定的杠杆效应。因为缴纳少量的费用获得豁免责任后,在发生约定情况时可以节省大量的保费支出。而且它也体现了保险的人性化设计,在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遭遇不幸时,能够减轻经济负担,让保险保障得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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