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17日丨中环新能源(01735.HK)公告,于2025年10月16日,吉林省华锦能源有限公司("吉林华锦")与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环新能源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环新能源创新")订立战略合作协议,据此,该协议各订约方(各称"订约方",统称"订约各方")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据此中环新能源创新应发挥其于化工甲醇、项目投资、绿电光伏组件供应及储能系统供应方面的优势,支持吉林华锦建设绿色甲醇及相关新能源项目。
合作内容:基于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订约各方同意就吉林华锦开发及设立的若干绿色甲醇项目进行合作。订约各方应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按以下方式展开合作:
1.中环新能源创新应参与投资吉林华锦所开发的绿色甲醇及相关新能源项目中的化工甲醇项目,并应提供绿电光伏组件、储能系统(包括钠离子电池系统)及相关技术支持。2.吉林华锦应于其绿色甲醇及相关新能源项目中,优先考虑中环新能源创新作为化工甲醇项目的投资者及相关项目及系统的供应商。3.吉林华锦应协调其所开发的部分新能源发电及储能资源,以支持中环新能源创新参与项目。4.订约各方应共同推进吉林省及其周边地区新能源领域的项目合作,包括光伏、风电、储能、氢-氨-甲醇及永续航空燃料。
吉林华锦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公司,是专注于绿色能源开发及双碳技术创新的高新能源企业。
集团目前有五个主要业务分部,即(i)新能源与工程、采购及建筑;(ii)绿色建筑与建筑相关业务;(iii)智慧能源管理服务;(iv)健康与医疗;及(v)餐饮供应链。董事会相信,该协议中拟定及概述的合作框架将使集团发挥其在开发及运营新能源项目方面的经验及能力。董事会亦相信是次合作可扩大集团的商机、扩阔其收入来源及提升其财务表现。因此,董事会认为与吉林华锦的合作将有利于集团的未来发展,并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董事会谨此声明,并无就该协议作出任何有关集团盈利的预告或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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