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国医药(600056)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涉及的诉讼案件为因业绩补偿引起的合同纠纷。
公司作为原告对西藏天晟泰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徐攀峰提起诉讼,诉请西藏天晟支付业绩补偿款1.01亿元,并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案件的涉案金额为1.39亿元。一审判决结果显示,西藏天晟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9807万元及利息。
同时,徐攀峰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西藏天晟追偿。公司有权对西藏天晟持有的河南通用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30%股权优先受偿。判决中还要求公司向西藏天晟支付股权转让款1689万元及利息。由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的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中期,中国医药实现收入170.76亿元,归母净利润2.94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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