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福利,对于在厦门工作生活的人来说至关重要。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在厦门添加公积金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手续。
在厦门,添加公积金主要分为单位办理和个人办理两种情况。对于单位办理,通常是新成立的单位或者有新员工入职需要办理公积金添加。新成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如果是单位有新员工入职需要添加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应在新员工入职后的一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一般需要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其中要详细填写新员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资基数等。
而对于个人办理公积金添加,主要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具有厦门市户籍或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等。个人办理时,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办理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之后,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等内容。缴存金额可以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
下面通过表格对比单位办理和个人办理的不同:
办理主体 办理时间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 新成立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新员工入职后一定时间内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等(新成立单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新员工) 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再办理账户设立或变更手续 个人(灵活就业人员) 符合条件随时可办理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 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个人账户设立,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在办理公积金添加手续时,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要及时关注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情况,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这样才能顺利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住房保障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