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其继承手续的办理有别于普通房产。了解共有产权房继承手续的办理流程,对于相关权益人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要明确共有产权房的性质。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在办理继承手续前,需要确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接下来是办理继承手续的具体步骤。第一步,进行房屋评估。通过专业的评估公司,对共有产权房的市值进行评估,确定其准确价值。第二步,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第三步,进行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四步,办理继承登记。继承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共有产权房的继承与普通房产继承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比如,在共有产权房中,政府拥有部分产权份额。如果继承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可继承全部产权;若不符合条件,则只能继承个人产权部分,政府产权部分则由政府回购。以下是两者差异的对比表格:
对比项目 普通房产继承 共有产权房继承 产权情况 继承人可继承完整产权 若符合条件可继承全部产权,不符合条件只能继承个人产权部分 后续处理 可自由处置房产 继承个人产权部分后,可能涉及政府回购等情况本文由AI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