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工伤认定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那么,究竟怎样的情况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相关标准。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关键要素。例如,在工厂流水线上工作的工人,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机器故障导致受伤,就符合这一认定标准。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比如,员工在下班前对工作设备进行清洁、整理等收尾工作时受伤,就可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可以认定为工伤。像商场的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为维护商场秩序,与闹事者发生冲突而受伤,就满足这一条件。
患职业病的情况也被认定为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例如,长期在煤矿工作的工人患上尘肺病,就属于职业病范畴。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可认定为工伤。比如,销售人员被公司派往外地出差,在拜访客户的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就符合这一标准。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是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以下为您整理了工伤认定情况的表格,方便您对比查看:
认定情形 具体说明 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害 正常上班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事务受伤 工作时间前后,从事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害 上班前准备工作、下班后收尾工作时受伤 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暴力伤害 为完成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受伤 患职业病 职业活动中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致病 因工外出期间,工作原因受伤害或下落不明 因公出差等外出时因工作受伤或失踪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 上下班路上,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等事故受伤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可视同工伤。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均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
劳动者若遇到可能涉及工伤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标准和流程,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