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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官网10月10日公布,近日对*ST元成(维权)(603388.SH)涉嫌财务造假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因*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
此外,*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表示,对于该案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证监会此前已在多起案件通报时作出类似表态。
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证监会将可能涉及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提升了违法成本,也能通过刑事调查手段更深入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震慑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
*ST元成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据证监会通报,近日,对*ST元成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
*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ST元成10月10日披露的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5年7 月1 日,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
经查,2020—2022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ST元成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0.50亿元。
2022年9月前后,*ST元成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0.14亿元、利润总额0.13亿元。
此外,由于引用了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不真实、不准确的财务数据,导致*ST元成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行刑衔接高压震慑
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在通报*ST元成案时表示,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立案追诉标准(二)》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实际上,在此前多起案件通报中,证监会已多次作出类似表态。仅2025年以来就至少包括9月12日通报*ST东通(维权)(300379.SZ)严重财务造假案、8月8日通报*ST高鸿(维权)(000851.SZ)严重财务造假案、6月27日通报越博动力(已退市)财务造假案、3月28日通报东旭集团证券违法案、3月21日通报普利制药(已退市)重大财务造假案。
在通报普利制药案时,证监会表示,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
2024年7月5日,证监会在通报严肃查处5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时指出,行政处罚并非终点,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
证监会同时表示,坚持应移尽移工作原则,对于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证监会将严格依法从快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刑事追责,绝不姑息。
证监会数据显示,2024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78件,同比增长51%。
“证监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提升了违法成本,也能通过刑事调查手段更深入地打击核心违法行为,震慑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欣对记者表示。
“在‘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监管执法背景下,以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乃至中介机构为惩处对象的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已经在实践中发挥巨大威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对记者如是说。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春峰亦认为,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的监管和处罚,是法治理念之于资本市场的具体体现。只有全方位、立体化、全链条打击财务造假者、欺诈发行者、内幕交易者、操纵市场者,才能更好地保障股市的投资者而非投机者,最终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