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看病报销是职工在遭遇工伤后极为关心的问题,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能让职工及时获得应有的医疗费用补偿。以下将详细介绍工伤看病报销的具体处理方式和流程。
首先,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关于报销流程,在工伤认定完成后,职工就医时需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就医凭证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出院后,医疗机构会按照规定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需要注意的是,以下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非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急救除外,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等。
为了更清晰地展示,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流程对比表格:
步骤 具体内容 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单位未申请,职工等1年内可直接申请 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 认定决定 60日内作出,出具相应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稳定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就医结算 持有效凭证就医,符合规定费用由基金支付,医疗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职工在处理工伤看病报销事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及时与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等沟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贺